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调查评估专业资格准入考试题库 题目详情
CAF8BBD5E2400001941914521E841F2E
调查评估专业资格准入考试题库
2,175
多选题

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
15周岁的赵某独立与甲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
B
钱某因受乙公司欺诈,向乙公司转让其祖传的砚台
C
丙公司为了增加进项税额,与丁公司签订的虚假原材料采购合同
D
孙某从李某手中购入项链一条,双方签订合同时均认为是 24K金项链,后发现该项链仅为 18K金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D

解析:

好的,我们来逐一分析这道多选题的各个选项,并解释为什么选择 B 和 D 作为正确答案。 ### 题目背景 题目要求选出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是指由于某些特定原因,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这些特定原因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 选项分析 **A. 15周岁的赵某独立与甲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 - **解析**:15周岁的赵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因此,这个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 **结论**:不选 A。 **B. 钱某因受乙公司欺诈,向乙公司转让其祖传的砚台** -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钱某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 **结论**:选 B。 **C. 丙公司为了增加进项税额,与丁公司签订的虚假原材料采购合同** - **解析**:这种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 **结论**:不选 C。 **D. 孙某从李某手中购入项链一条,双方签订合同时均认为是 24K金项链,后发现该项链仅为 18K金** -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4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这个例子中,双方都误以为项链是24K金,但实际上只是18K金,这属于重大误解,因此合同是可撤销的。 - **结论**:选 D。 ### 最终答案 正确答案是 **B 和 D**。 希望这些解析对你理解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相关知识点:

可撤销合同:欺诈与误认

调查评估专业资格准入考试题库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贷款行可以接受以该抵押物的价值大于已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 )

单选题

对于已发放的抵(质)押贷款,经重新评估确认的押品价值低于上次评估押品价值的,应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或提前归还不足值部分贷款。( )

单选题

押品所在行必须定期对押品价值进行重评,重评周期为一年一次。

单选题

押品价值初次评估需在贷款尽职调查完成前予以落实

单选题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公司自营项目,一般情况下,贷款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并可采用组合式担保方式。依据农发行基本信贷制度合理测算担保额度,测算保证担保能力时应剔除保证人的公益性资产和对借款人的股权出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应覆盖项目贷款本金和还款期前36个月利息;其中,采用项目未来运营收益质押方式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应覆盖项目贷款本金和还款期全部利
息。

单选题

关联企业之间和集团内部应收账款不得作为我行押品

单选题

对采用非全额抵(质)押担保的贷款,自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应按照应抵尽抵原则,与自然人协商将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作为押品抵入农发行,并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单选题

某保证人为集团客户的,在核定集团公司本部(母公司)的保证额度时,应采用合并报表。对已纳入总行白名单客户的,可采用集团客户本部(母公司)自身的财务报表。

单选题

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可作为农发行贷款的主要担保措施。

单选题

农发行不接受本行非第一顺位受偿人的押品,但在审慎对押品价值及变现能力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作为化解风险的补充担保除外。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