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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一建《法规》章节题库
847
单选题

32.标的物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已经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这种交付方式是()。(2022.14)

A
 简易交付
B
 拟制交付
C
 占有改定
D
 特别交付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当然,我很乐意帮助你理解这道题目。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概念。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是指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的行为。这道题目中提到的交付方式,实际上是在描述一种特殊的交付情形。

选项A:简易交付。这种交付方式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标的物已经由买受人占有。当合同生效时,这种占有状态即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完成。换句话说,买受人已经实际控制了标的物,因此合同一成立,交付就完成了。

选项B:拟制交付。这通常是指通过法律行为(如交付凭证的转移)来象征性地完成交付,而实际上标的物并未转移占有。

选项C:占有改定。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将标的物的占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卖方仍然保留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直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

选项D:特别交付。这个术语并不是法律上常用的术语,它可能指的是某些特定情况下适用的特殊交付方式。

现在,让我们用一个生动的例子来帮助理解简易交付。假设你(买受人)已经拥有一件艺术品,而这件艺术品就是我们要讨论的标的物。你和你朋友(卖方)商量好,你将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这件艺术品。在合同签订之前,这件艺术品就已经在你手中。一旦合同生效,这件艺术品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给你,尽管它在你手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就是简易交付的一个例子。

所以,根据题目的描述,正确答案是A:简易交付。这种方式简化了交付过程,因为它基于标的物已经处于买受人控制之下这一事实。
2023一建《法规》章节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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