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98.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超标准、 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197.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 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 消费卡(券) 等,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196.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 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直至开除党籍。( )
195.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 外永久居留资格、 长期居留许可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194.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193.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结党营私、 拉帮结派、 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 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 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 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导致本地区、 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 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192.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 职称、 学历、 学位、 奖励、 资格等其他利益, 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 部门、 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
191. 临时出国(境) 团(组) 或者人员中的党员, 擅自延长在国(境) 外期限, 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190. 不顾群众意愿, 盲目 铺摊子、 上项目 , 致使国家、 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189.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 生活保障制度, 在交通、 医疗、 警卫等方面为本人、 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