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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条 验电时, 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且合格的( )验电器。验电前要将验电器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良好方准使用。验电时,对被检验设备的所有引入、引出线均须检验。
第67条 涉及备用主变压器系统的作业,应退出( )功能
第67条 运行中的( )接线设备中性点应视为带电部分; 上、下行回流线缆当任一侧带电运行时,视为带电设备。
第63条 ( )或值守人员要随时巡视作业地点, 了 解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提出,若属危及人身、行车、 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制止其作业,收回工作票,令其撤 出作业地点; 必须继续进行作业, 要重新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并记录中断作业的地点、时间和原因。
第61条 当作业人员较多或作业范围较广, 工作领导人监护 不到时, 可另设监护人。设置的监护人员由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不低于( )的作业组成员担当。
第58条 供电调度所属权限内的设备, 由供电调度发布送电命令;其他设备由( )批准送电。
第56条 (三)经工作领导人确认符合要求后,双方在两份工作票上 签字后,工作票一份交工作领导人(遇有外单位或非专业人员工作时, 应交给( )),另一份值守人员留存,即可开始作业。
第38条 (三) 开、合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线(当中性点上接有消弧线圈时,只有在电力系统( )接地故障的情况下才可进行)。
第36条 倒闸作业应按操作卡片进行。没有操作卡片时, 远 动操作由供电调度编写倒闸操作卡片;当地操作由值守人员编写倒闸操作卡片,供电调度核对。 事故应急处理及分合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单一操作,( )用操作卡片, 在完成操作后应做好记录, 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第32条 牵引变电所进行当地倒闸操作时, 由供电调度发布 倒闸作业命令;受令人受令复诵, 供电调度确认无误后,方准给 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个倒闸命令, 受令人要填写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件 6),( )填记值班日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