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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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农信法人机构计算客户风险暴露时,可以剔除已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的风险暴露、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日间风险暴露以及结算性同业存款。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2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商业银行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相关资产不包括在本办法之内。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2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对于债务人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其债务被分为不良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成员也被分为不良。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2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重组资产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商业银行对债务合同作出调整的金融资产,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77号),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77号),小微企业主贷款参照小微企业债权分类标准执行。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意见》(黔农信办发〔2023〕21号),省联社、审计中心以及行社风险管理部门按月监测总体信用风险情况,以及大额信贷业务、涉房、涉政信贷等重点领域的逾期率与不良率等。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意见》(黔农信办发〔2023〕21号),全省层面新信贷产品新增逾期率超过5%或不良率超过2%的,由业务发展部形成分析报告提请省联社经营层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评估。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重点 关注行社管理暂行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171 ),审计中心承担辖内风险处置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为督促重点关注行社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收集、 汇总重点关注行社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及时向省联社反馈。参照省联社工作职责,对辖内重点关注行社做好 管理工作,制定辖内重点关注行社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辖 内行社风险苗头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 风险管理政策指引(试行)》(黔农信办发〔2016〕510 ),信用类贷款要求借款人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及能力,无需提供相关担保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