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抵(质)押品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2〕77号),行社应在省联社规定的范围内《信贷业务押品分类管理表》,结合业务实际,合理确定行社押品准入种类及抵(质)押率。抵(质)押物存在下列情形的( ),不得准入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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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风险偏好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228号),风险偏好是指为实现战略目标,在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愿意接受的风险类型及风险总量,通过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形式体现。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16〕4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每项业务对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未制定的,可以先行开展该项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不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16〕4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的开展应当覆盖各类风险和表内外主要业务领域,并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16〕4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书面的风险偏好,做到定性指标和业绩指标并重。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运用指导意见(黔农信办函〔2022〕122号,客户拦截类信号的解除由行社董(理)事长审批,并按照信贷管理系统解除流程进行操作。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运用指导意见(黔农信办函〔2022〕122号,机构类预警信号触发后,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解除预警。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运用指导意见(黔农信办函〔2022〕122号,行社不能根据自身实际自定义配置预警系统提示类与一级预警信号。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预警监测管理办法(暂行)(黔农信办发〔2021〕164 号),一级预警信号是指表示该信号风险程度高,出现或可能出现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信息、事件或行为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预警监测管理办法(暂行)(黔农信办发〔2021〕164 号),除误警外,三级预警信号应立即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核实客户风险状况并将客户纳入持续跟踪名单,原则上信贷业务未结清前,不得解除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