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工艺方案中已明确需停用的报警,可不用变更申请,方案会签时需经( )审核同意,开工(投用)方案需明确停用报警的投用事项。
1、工艺报警临时摘除和恢复审批均应按要求记录在《工艺参数报警临时摘除审批(本)》件 ,仪表人员依据作业票配合实施,操作人员落实好监控措施,在交接班日志中做好记过录。摘除超过( ),按正常报警变更程序补办报警变更手续。
1、当出现仪表故障报警、设备(单元)停用报警等频繁且无效的报警时,可临时摘除该无效报警,由( )提出,经基层单位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可短时实施摘除。
1、涉及工艺报警变更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相关内容,作为附件同步审批,批复后在原文划改,划改位置应备注( )。
1、一般或重要报警为( ),经二级单位技术专业管理室主管领导批准 。
1、紧急报警的摘除或变更为( ),经公司生产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
1、因技术改造、工况改变、工艺控制指标变化需变更的工艺报警,由( )提交变更申请进行变更。
1、装置开停工方案应明确关键( ),在装置开停工期间重点监控,并按要求进行内外操参数比对,确保报警得到及时响应与处置。
1、技术专业管理室每周检查、统计通报本单位频繁发生前的前( )报警,在中控室大屏幕显示频繁报警状况,对装置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紧急和重要报警要开展重点分析并制定和跟踪整改措施。
1、基层单位工艺员每日检查装置工艺报警情况,对一天内单个参数出现超过( )次的各级报警开展根原因分析和纠正。
